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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期中小学课程与教学改革
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教基二司函〔2014〕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教育部干部培训班次计划的通知》(教人厅函〔2014〕2号),定于今年8月在北京举办“第三期中小学课程与教学改革专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要求,针对中小学课程与教学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提升教育厅(教委)基教处室、教研部门负责人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识和水平。

  二、培训内容

  一是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目标、任务及改革举措;二是普通高中课程修订的基本考虑;三是首届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有关情况介绍。

  三、培训对象、规模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负责中小学课程与教学改革的基教处室主要负责同志(1人),省级教研部门主要负责同志(1人),地(市)级教研部门主要负责同志(1人)。每个省份共3人。

  四、培训方式

  培训班将主要采用专题报告、分组研讨等方式进行。

  五、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14年8月25日—31日,25日全天报到,31日下午返程;

  2.培训地点: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六、培训费用

  免收培训费(含住宿、授课、教学管理、教学场地等费用)。培训期间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报销。

  七、报名事宜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按照要求落实好参训学员,并于2014年7月31日前将参训人员基本信息按《学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填写并传真至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部,同时发送到电子信箱。

  2.请将本通知和附件转发有关单位,由参训学员认真填写《学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在报到时由本人交签到处。

  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部报名联系人:王雪梅

  电话:010—69223509,010—69248888转3318

  传真:010—69243185(自动)

  电子信箱:bm@naea.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部(邮政编码:102617)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联系人及电话:李进忠, 010-66096779

  附件:

  1.第三期中小学课程与教学改革专题培训班学员报名汇总表.docx

  2.第三期中小学课程与教学改革专题培训班学员情况登记表.docx

  3.报到须知.docx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

2014年7月7日

来源:基础教育二司收藏
(责任编辑:李欣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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