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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10-0050-1 生成日期: 2010-03-09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发厅函〔2010〕15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为做好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教育部印发通知对有关事项做出说明。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教发厅函〔201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部署,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现已正式启动,为了使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任务、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贯彻落实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做好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经济增长方式的深刻变革、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深刻调整对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教育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发展方式将发生深刻变化。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教育规划,对于积极适应发展形势的新变化,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都具有重大意义。

  (一)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是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当前国务院正在组织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是指导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性、全局性问题将做出总体部署,所提出的重大体制机制创新、重点改革试点以及一批工程项目等都要在“十二五”时期启动实施。“十二五”规划编制实施的质量和水平,将直接影响规划纲要的实施效果,关系到规划纲要实施的成败。

  (二)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十分关键的五年规划。“十二五”时期,我国仍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面和长期向好的趋势不会发生根本改变,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深化体制改革等诸多方面的压力会进一步加大。制订好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对于推动中央提出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城镇化进程等一系列部署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是教育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的五年规划。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规模发展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提高质量、优化结构、促进公平的要求日益突显,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任务日益紧迫,发展目标、发展方式等都会出现新的变化。做好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利于我们站在新的高度把握新的形势,作出科学谋划和正确应对,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好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编制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按照优先发展、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方针,面向“十二五”时期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明确重点、突破难点,为全面实施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奠定基础,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和创新贡献与服务。

  (一)准确把握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的基本定位。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是规划纲要实施的重要载体,其基本定位是规划纲要的五年实施计划和行动计划。各地在编制“十二五”规划的过程中,要深入分析“十二五”期间全国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准确把握教育改革发展新阶段的新特征,抓住若干关键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将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改革创新的推动力。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要深入总结改革开放30年以来本地区教育领域改革的经验,对经过实践检验确实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坚定不移地予以坚持和深化。要抓住教育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的新特征,紧紧围绕消除不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不利于培养创新人才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入研究人才培养体制、投入体制、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要注重吸收基层的改革创新经验,每个地方都要有针对性地挖掘一批基层通过改革创新推进教育科学发展的成功案例,在此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统筹协调、符合发展阶段和教育规律的改革思路,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尽快取得突破。

  (三)把提高质量、优化结构、促进公平摆在突出位置。各地在编制规划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和教育管理方式,切实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通过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评价制度改革提高各级各类教育质量。在优化结构上下功夫,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加快调整教育的宏观布局和人才培养结构。在促进公平上下功夫,加大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力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深入研究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扶持的有效措施,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满意度。

  (四)夯实规划编制的基础。要在全面总结“十一五”时期取得的成就、积累的经验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十二五”期间的工作思路。要深入到基层学校、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对一些事关教育改革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要深入分析和科学预测本地区“十二五”期间人口结构变化、经济结构变化和城镇化发展的趋势,细致深入地做好分地区的各级各类教育的需求预测。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带来的对教育需求的新变化,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规划和每一所学校的建设规划,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为实现重大教育项目工程奠定基础。

  (五)努力提高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要切实提高目标体系设计的科学性,所提出的目标既要鼓舞人心,又要符合实际、通过努力可以达到,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目标相结合,既有体现导向性的目标,又有可以量化、评测的目标。要切实做好重大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工程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效果、实施方案等进行充分地论证。全国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把分区规划、分类指导作为一项重要的原则,各地在制订规划中,也要按照这个原则,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统筹不同发展水平地区的教育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负责规划编制的领导同志,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得力的编制队伍,加强规划理论、规划方法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规划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提供有力的经费和条件保障。

  (二)解放思想,锐意创新。要进一步加强战略思维,更新规划编制理念,扩大国际视野。要从实际出发,立足国情省情,尊重教育发展规律。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改进规划编制方法,增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前瞻性。

  (三)注意民主参与,集思广益。要努力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充分发挥规划专家的作用,进一步协调各方利益,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要为社会公众参与规划开辟畅通的渠道,把各个方面的研究成果、意见建议作为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四)要把握进度,做好衔接,按时保质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国家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大体分三个阶段,由现在起到2010年6月份为调研与规划框架研究阶段,从7月份到12月份为规划文本起草阶段,2011年初到5月份为论证与报批阶段。各地要以这个进度为参考,制订本地区规划编制的时间表,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各地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加强与中长期规划纲要、全国教育“十二五”规划、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家区域发展规划等规划的衔接,编制出一个让人民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教育发展五年规划,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

  (五)请各地于7月底前将“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分县、分年龄学龄人口预测数据,重大教育工程项目设计初步方案和基层教育改革案例等有关材料报送我部发展规划司。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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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2-25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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