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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湘潭工学院与湘潭师范学院合并组建湖南科技大学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3-0162-1 生成日期: 2003-04-16 发文机构: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03〕112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湘潭工学院、湘潭师范学院合并组建湖南科技大学

教育部关于同意湘潭工学院与湘潭师范学院
合并组建湖南科技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3〕112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批准湘潭工学院与湘潭师范学院合并组建中南科技大学的函》(湘政函〔2002〕15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和我部《关于同意筹建湖南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的函》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湘潭工学院与湘潭师范学院合并组建湖南科技大学,同时撤销原两所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南科技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湖南科技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8000人。

  四、你省承诺的共投入3.8亿元(中央与地方共建资金0.35亿元,日元贷款0.6亿元,省政府专项资金0.5亿元,教育基建拨款0.2亿元,学校事业费投入0.35亿元,银行贷款1亿元,湘潭市人民政府政策性支持0.8亿元)学校建设与事业发展经费,须落实到位。

  五、该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六、我部将在适当时候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相应的评估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定位,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有关投入,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湖南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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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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