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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湘南学院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3-0161-1 生成日期: 2003-04-16 发文机构: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03〕111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郴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郴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郴州教育学院合并建立湘南学院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湘南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3〕111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郴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郴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郴州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湘南学院的函》(湘政函〔2002〕185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郴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郴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郴州教育学院合并基础上建立湘南学院,同时撤销原三所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湘南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湘南学院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郴州市)共建,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四、你省承诺的新校区征地1100亩以及到2010年共投入4.5 亿元(湖南省政府投入2000万元,郴州市政府投入8000万元,学校自筹4000万元,三校土地、校产置换筹措1.7亿元,引进社会资金1.4亿元)学校建设经费,须落实到位。

  五、该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应超过8个。

  六、我部将在适当的时候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相应的评估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在实现实质性合并的同时,加强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湖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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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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