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兰州铁道学院更名为兰州交通大学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3-0160-1 | 生成日期: | 2003-04-16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03〕110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兰州铁道学院更名为兰州交通大学 |
教发函〔2003〕110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更改兰州铁道学院校名的函》(甘政函〔2002〕111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兰州铁道学院更名为兰州交通大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兰州交通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兰州交通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6000人。
四、该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我部将在适当的时候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相应的评估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定位,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有关投入,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甘肃省及西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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