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四川理工学院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3-0176-1 | 生成日期: | 2003-04-16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03〕118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四川轻化工学院、自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自贡高等专科学校、自贡教育学院合并建立四川理工学院 |
教发函〔2003〕11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四川轻化工学院、自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自贡高等专科学校、自贡教育学院合并组建四川理工学院的函》(川府发电〔2002〕52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四川轻化工学院、自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自贡高等专科学校、自贡教育学院合并组建四川理工学院,同时撤销原四所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理工学院为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可适当举办高等职业教育。
二、该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自贡市)共建,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0100人。
四、你省承诺的2003年至2005年共投入4.266亿元(其中省教育厅投入9790万元,市政府投入3590万元,企业和社会引资1.53亿元,学校自筹1.398亿元)学校建设与事业发展经费以及承诺的各建设项目,须落实到位。
五、该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六、我部将在适当时候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相应的评估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定位,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有关投入,加强学科、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四川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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