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北京城市学院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3-0179-1 | 生成日期: | 2003-04-16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03〕122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海淀走读大学升格建立北京城市学院 |
教发函〔2003〕122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批准海淀走读大学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函》(京政函〔2002〕l号)和北京市教委《关于海淀走读大学变更校名的函》(京教计〔2003〕28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海淀走读大学的基础上建立北京城市学院,同时撤销海淀走读大学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城市学院系民办的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由你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
二、北京城市学院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可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
三、该校近期本、专科教育并重,逐步扩大本科教育。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4000人。
四、该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应超过6个。
五、我部将在适当的时候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相应的评估意见。
望你市本着改革的精神,指导并支持该校搞好学校的总体规划,加强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探索民办高等学校的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尽快建成合格的本科院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北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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