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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重庆师范学院更名为重庆师范大学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3-0148-1 生成日期: 2003-04-16 发文机构: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03〕99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重庆师范学院更名为重庆师范大学

教育部关于同意重庆师范学院更名为重庆师范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3〕99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重庆师范学院更名为重庆师范大学的函》(渝府函〔2002〕89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重庆师范学院更名为重庆师范大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庆师范大学系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适当发展研究生教育。

  二、学校以师范教育为主,也可积极发展非师范类教育。

  三、该校由你市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市统筹解决。

  四、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5000人。

  五、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六、你市承诺的在“十五”期间共投入4.5亿元(市政府投入0.6亿元,银行贷款1.5亿元,学校自筹1.5亿元,引入社会资金0.9亿元)学校建设经费和为学校发展控规2000亩土地,须落实到位。

  望你市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重庆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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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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