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西安培华女子大学基础上建立西安培华学院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3-0182-1 | 生成日期: | 2003-04-16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03〕127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西安培华女子大学升格为西安培华学院 |
教发函〔2003〕127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西安培华女子大学升格为本科院校的函》(陕政函〔2001〕129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西安培华女子大学升格为本科学校,升格后校名为西安培华学院,撤销原民办西安培华女子大学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安培华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校,学校应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7000人。
四、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增设的本科专业应不超过5个。
五、学校升格后应加强和健全领导班子建设、充实年轻干部,重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教学仪器设施,加速新校区建设,确保各项建设资金的落实到位。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考察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管理,督促学校加大投资力度、按照其总体建设规划加快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尽快把学校建设成合格的本科学校,为陕西省的经济建设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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