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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陇东学院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3-0166-1 生成日期: 2003-04-16 发文机构: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03〕113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庆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陇东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3〕113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在庆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设置陇东学院的函》(甘政函〔2002〕62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庆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陇东学院,同时撤销庆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陇东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该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地(庆阳地区)共建,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0人,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四、你省承诺的“十五”期间共投入1.25亿元(省政府投入4000万元,有关地市投入2500万元,学校自筹、银行贷款3500万元,后勤社会化引资2500万元)学校建设经费,须落实到位。

  五、该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应超过6个。

  六、我部将在适当的时候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相应的评估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进一步落实资金投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甘肃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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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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