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锦州师范学院与辽宁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渤海大学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3-0402-1 生成日期: 2003-04-23 发文机构: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03〕141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锦州师范学院更名

教育部关于同意锦州师范学院与辽宁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渤海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3〕141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请将锦州师范学院与辽宁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渤海大学的函》(辽政〔2002〕190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锦州师范学院与辽宁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基础上组建渤海大学,同时撤销原学校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渤海大学系多科性本科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可适当发展研究生教育。

  二、该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5000人。

  四、你省要督促学校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并务必全面落实学校的各项建设经费,特别是要确保有关各方已承诺的新校区4.3亿元建设资金在2005年前落实到位。其中:置换校区土地1.3亿元,银行贷款l.5亿元,后勤社会化0.9亿元,自筹0.6亿元。尽快完成新校区校舍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建设任务。

  五、该校要把新校区建设、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放在显要位置,进一步增强学校的办学实力。我部将于明年对该校办学条件进行复查并提出相应评估意见。

  望你省进一步加强对该校的领导,按照大学的要求,搞好学校的总体规划和校园、学科、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学校定位;落实有关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高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办出特色,为辽宁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二〇〇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