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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成都学院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3-0200-1 生成日期: 2003-05-16 发文机构: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03〕152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成都大学(专科)升格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成都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3〕152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批准将成都大学改建为普通本科院校的函》(川府函〔2002〕255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分两步实施来函的要求。首先在原成都大学的基础上建立本科层次的成都学院,撤销原成都大学的建制,但成都大学校名保留且不被其它学校使用。然后积极创造条件,俟条件具备后,再按程序更名为成都大学。现就建立成都学院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都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也可适当发展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

   二、成都学院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该校实行省、市(成都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2000人。

   四、你省承诺的2003—2007年共投入3.365亿元(成都市政府投入18950万元,通过合作办学、后勤社会化等方式筹集企业和社会资金6400万元,学校自筹资金8300万元)学校建设经费,须落实到位。

   五、该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应超过6个。

   六、我部将在适当的时候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相应的评估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进一步落实资金投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四川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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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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