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郑州工程学院、郑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河南工业大学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4-0601-1 | 生成日期: | 2004-05-13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04〕104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郑州工程学院、郑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河南工业大学 |
教发函〔2004〕10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工程学院郑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河南工业大学的函》(豫政函〔2003〕91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郑州工程学院与郑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河南工业大学,同时撤销郑州工程学院、郑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南工业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河南工业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2000人。
四、该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你省承诺的在2004—2006年期间共投入9.3亿元(省政府财政教育拨款3.6亿元,财政专项资金0.8亿元,学校事业收入4亿元,其他收入0.9亿元)学校建设经费,须确保落实到位。
六、我部将在适当时候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相应的评估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尽快实现学校的实质性合并,搞好学校的总体建设规划,落实有关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同时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河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OO四年五月十三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