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晋东南师范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长治学院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4-0250-1 | 生成日期: | 2004-05-13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04〕89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晋东南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长治学院 |
教发函〔2004〕89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请以晋东南师范专科学校为基础建立长治学院的函》(晋政函〔2002〕217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晋东南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学校,校名定为长治学院,同时撤销原晋东南师范专科学校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长治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四、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应不超过6个。
五、学校升格后应重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并进一步充实教学仪器设备。同时,根据你省审定的学校发展规划,近三年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需投入资金9300万元,其中省政府投入3000万元;长治、晋城两市政府投入2700万元;学校自筹3600万元。请确保这些资金的落实到位。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考察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投资力度,按照学校的总体建设规划,加快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尽快把学校建设成合格的本科院校,为山西省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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