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与重庆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重庆科技学院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4-0541-1 | 生成日期: | 2004-05-17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04〕136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重庆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升格重庆科技学院 |
教发函〔2004〕13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设立重庆科技学院的函》(渝府函〔2003〕93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与重庆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重庆科技学院,同时,撤销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与重庆石油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庆科技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市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市统筹解决。
三、为支持该校的发展建设,重庆市人民政府承诺给予学校一次性专项投资2亿元,你市应切实保证落实该项资金。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0000人。
五、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增设的本科专业应不超过4个。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考察意见。
望你市加强对该校的领导,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尽快把学校建设成合格的本科院校,为重庆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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