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马鞍山市师范学校基础上建立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4-0480-1 | 生成日期: | 2004-05-17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04〕120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马鞍山市师范学校基础上建立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教发函〔2004〕120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批准马鞍山市师范学校升格为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函》(皖政秘〔2003〕83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马鞍山市师范学校升格为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同时请你省撤销马鞍山市师范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专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高等专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共建,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发展所需正常经费由你省安排解决。
三、在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4000人。
四、为支持学校发展,你省承诺给予学校4000万元贴息贷款,并由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偿还3000万元,请切实落实到位。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考察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对该校的投入,尽快把学校建设成合格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安徽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