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上海海运学院更名为上海海事大学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4-0476-1 生成日期: 2004-05-19 发文机构: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04〕91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上海海运学院更名为上海海事大学

教育部关于同意上海海运学院更名为上海海事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4〕9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海海运学院申请更名为上海海事大学的函》(沪府函〔2004〕17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上海海运学院更名为上海海事大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海海事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上海海事大学由你市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市统筹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0000人。

  四、该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你市承诺的采用置换老校区土地筹集建设资金20亿元人民币,用于新校区建设经费,要确保落实到位。

  六、我部将在适当时候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相应的评估意见。

  望你市加强对该校的领导,按照学校的总体建设规划,落实有关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上海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四年五月十九日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