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杭州电子工业学院更名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4-0550-1 | 生成日期: | 2004-05-19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04〕146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杭州电子工业学院更名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教发函〔2004〕146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将杭州电子工业学院升格更名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函》(浙政函〔2003〕113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杭州电子工业学院更名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系多科性普通本科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教育。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近期规模为16000人。
四、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你省承诺的今后5年内专项拨款0.5亿元学校建设与发展经费,须落实到位。
望你省加强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领导和管理,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学校的学科规划和校园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浙江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四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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