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浙江卫生学校基础上建立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4-0553-1 生成日期: 2004-05-19 发文机构: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04〕149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浙江卫生学校基础上建立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浙江卫生学校基础上建立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

教发函〔2004〕149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建立浙江医学职业技术学院的函》(浙政函〔2002〕4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要求将浙江省卫生学校升格后的校名更改为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函》(浙政办函〔2003〕94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浙江卫生学校升格为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同时请你省撤销浙江卫生学校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系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高等专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共建,以省卫生厅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安排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4000人。

  四、为支持学校的发展建设,你省卫生厅承诺的今后五年内基建专项补助6000万元,省财政承诺的专项补助1750万元,须落实到位。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考察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对该校的投入,尽快把学校建设成合格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为浙江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四年五月十九日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