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驻马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民办中原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黄淮学院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4-0560-1 | 生成日期: | 2004-05-21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04〕152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驻马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民办中原职业技术学院合并升格 |
教发函〔2004〕15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报设置驻马店学院的函》(豫政函〔2003〕6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将原申报校名驻马店学院调整为黄淮学院的请示》(豫教发规〔2004〕110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驻马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民办中原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黄淮学院,同时撤销驻马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民办中原职业技术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黄淮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适当举办高等职业教育。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驻马店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0人。
四、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应不超过5个。
五、你省承诺的到2008年,共投入3.25亿元(其中驻马店市政府1.75亿元,信贷资金7000万元,学校自筹7000万元,社会融资1000万元)学校建设经费,须落实到位。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相应评估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在尽快实现学校实质性合并同时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科、专业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河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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