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华北工学院更名为中北大学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4-0557-1 | 生成日期: | 2004-06-29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04〕193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华北工学院更名为中北大学 |
教发函〔2004〕193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商请将华北工学院更名为华北理工大学的函》(晋政函〔2003〕177号)和山西教育厅《关于华北工学院更名为“中北大学”的请示》(晋教请〔2004〕2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华北工学院更名为中北大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北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中北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33000人。
四、该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你省承诺的2003—2008年共投入5.7亿元(其中:省政府2.4亿元,银行贷款1.5亿元,国防科工委0.3亿元,学校自筹1.5亿元)学校建设经费,须落实到位。
六、我部将在适当时候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相应的评估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按照学校的总体建设规划,落实有关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山西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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