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组建江西蓝天学院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5-0544-1 生成日期: 2005-03-09 发文机构: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05〕33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蓝天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江西蓝天学院

教育部关于同意组建江西蓝天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5〕33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恳请批准设置江西蓝天学院的函》(赣府文〔2003〕48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蓝天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组建江西蓝天学院。同时,撤销蓝天职业技术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西蓝天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由你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育业务管理。

  二、学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可举办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学校近期本、专科教育并重,逐步扩大本科教育。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0人。

  四、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增设的本科专业不应超过6个。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本着改革的精神加强对该校的指导和支持,使学校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探索民办高等学校的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培养更多更好的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性人才,为江西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五年三月九日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