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南京邮电学院更名为南京邮电大学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5-0552-1 | 生成日期: | 2005-04-11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05〕58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南京邮电学院更名为南京邮电大学 |
教发函〔2005〕58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请同意南京邮电学院更名为南京邮电大学的函》(苏政函〔2001〕78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南京邮电学院更名为南京邮电大学,撤销南京邮电学院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京邮电大学由你省直接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二、学校为多科性的本科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近期规模为12000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望你省加强对南京邮电大学的领导和管理,加大投资力度,进一步做好学校的总体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校园基本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江苏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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