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西安翻译学院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5-0577-1 | 生成日期: | 2005-05-13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05〕69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西安翻译职业学院升格 |
教发函〔2005〕6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西安翻译职业学院升格为本科学院的函》(陕政函〔2003〕19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西安翻译职业学院的基础上建立西安翻译学院,同时撤销西安翻译职业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安翻译学院系民办的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由你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育业务管理。
二、西安翻译学院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可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
三、该校近期本、专科教育并重,逐步扩大本科教育。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8000人。
四、该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应超过4个。
五、我部将在适当的时候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本着改革的精神,加强对该校的指导和支持,使学校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探索民办高等学校的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培养更多更好的适应国家经为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陕西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