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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安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改建为安顺学院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6-0557-1 生成日期: 2006-02-14 发文机构: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06〕39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安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安顺学院

教育部关于同意安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改建为安顺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6〕39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建为凯里学院、安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建为安顺学院、铜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建为铜仁学院的函》(黔府函〔2004〕282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安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改建为安顺学院(学校代码为10667),同时撤销安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顺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安顺市)共建,以安顺市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四、为支持学校发展,安顺市承诺2006—2010年给予学校专项投入共2.17亿元,请切实落实到位。

  五、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首批增设的本科专业应不超过6个。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尽快把学校建设成合格的本科院校。学校还要进一步加强教师教育,把培养培训中小学教师作为学校的主要任务,为贵州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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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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