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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株洲工学院更名为湖南工业大学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6-0124-1 生成日期: 2006-02-14 发文机构: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06〕12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株洲工学院更名为湖南工业大学

教育部关于同意株洲工学院更名为湖南工业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6〕12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批准建立湖南工业大学的函》(湘政函〔2005〕152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以及我部《关于同意筹建湖南工业大学的通知》,经研究,同意株洲工学院正式更名为湖南工业大学(学校代码为11535),撤销株洲工学院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南工业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湖南工业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4000人。

  四、你省承诺的到2010年共投入5.35亿元(其中争取财政部拨款0.5亿元,湖南省政府投入1.2亿元,株洲市政府投入0.5亿元,中国包装总公司投入0.15亿元,学校节余办学经费0.5亿元,从社会引进学生宿舍等各类服务用房建设资金1亿元,通过联合办学等方式获得社会资助0.5亿元,银行贷款1亿元)学校建设经费,须落实到位。

  五、该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定位,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有关投入,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湖南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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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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