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梧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改建为贺州学院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6-0563-1 | 生成日期: | 2006-02-14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06〕33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梧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贺州学院 |
教发函〔2006〕3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设立贺州学院的函》(桂政函〔2004〕176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梧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贺州学院(学校代码为11838),同时撤销梧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贺州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实施普通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自治区领导和管理,实行自治区、市(贺州市)共建,以市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自治区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
四、为支持学校发展,贺州市政府承诺的“十一五”期间共投入2.06亿元(其中贺州市财政7500万元,西班牙政府贷款5000万元,银行、企业融资和社会投资6000万元,自筹2100万元)用于学校建设与发展的经费,须落实到位。
五、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增设的本科专业应不超过6个。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自治区加强对该校的领导,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教师教育,把培养培训中小学教师作为学校的主要任务,尽快把学校建设成合格的本科学校,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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