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基础上建立北京警察学院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6-0535-1 | 生成日期: | 2006-03-02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06〕66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改制 |
教发函〔2006〕6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准北京人民警察学院为普通本科学校的函》(京政函〔2005〕8号)和北京市教委《关于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更名的函》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基础上建立北京警察学院(学校代码为14019),同时撤销北京人民警察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警察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该校由你市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市统筹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4500人。
四、你市承诺到2010年总投入不低于4亿元学校建设经费,须落实到位。
五、该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应超过6个。
六、我部将在适当的时候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市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快学校的建设步伐,加强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北京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六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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