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组建广东白云学院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8-0702-1 生成日期: 2006-03-09 发文机构: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05〕37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广东白云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广东白云学院

教育部关于同意组建广东白云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5〕3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将广东白云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广东白云学院的函》(粤府函〔2004〕341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广东白云职业技术学院基础上组建广东白云学院,同时,撤消广东白云职业技术学院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白云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由你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育业务管理。

  二、学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可举办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学校近期本、专科教育并重,逐步扩大本科教育。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暂定为8500人。

  四、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增设的本科专业不应超过6个。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本着改革的精神,加强对该校的指导和支持,使学校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探索民办高等学校的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培养更多更好的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性人才,为广东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五年三月九日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