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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国民用航空学院更名为中国民航大学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6-0533-1 生成日期: 2006-05-30 发文机构: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06〕126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中国民用航空学院更名为中国民航大学

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国民用航空学院更名为中国民航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6〕126号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你局《关于申请将中国民用航空学院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大学的函》(民航人函〔2005〕647号)和《关于中国民用航空学院更名大学名称的函》(民航人函〔2006〕36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中国民用航空学院更名为中国民航大学(学校代码为10059)。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民航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该校由你局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局统筹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近期规模暂定为12500人。

  四、该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你局承诺的“十一五”(2006-2010年)期间投入10亿元用于学校的发展建设,须落实到位。

  望你局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投资力度,加强学科专业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国家的民航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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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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