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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河南工程学院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7-0606-1 生成日期: 2007-03-19 发文机构: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07〕48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资源)、河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升格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河南工程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7〕48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报设置河南能源工程学院的函》(豫政函〔2006〕9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将我省申报设置的河南能源工程学院校名改为河南工程学院的请示》(豫教发规〔2007〕12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河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基础上建立河南工程学院,学院代码为11517;同时撤销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河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南工程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普通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统一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安排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2000人。

  四、为支持学校发展,政府承诺的到2010年投入4.5亿元(其中:老校区置换4亿元,河南省煤炭工业局投入0.5亿元)用于学校建设与发展的经费,须落实到位。

  五、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本科专业6个,即:安全工程、环境工程、纺织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市场营销。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投资力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要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该校的学科专业建设,尽快把学校建设成合格的本科学校,为河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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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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