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洛阳理工学院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7-0599-1 | 生成日期: | 2007-03-23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07〕58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洛阳大学合并建立洛阳理工学院 |
教发函〔2007〕58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报设置洛阳理工学院的函》(豫政函〔2006〕101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和洛阳大学合并的基础上建立洛阳理工学院,学校代码为:11070;同时撤销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和洛阳大学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洛阳理工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统一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洛阳市)共建,以河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安排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7500人。
四、为支持学校发展,你省承诺的到2011年投入3.62亿元(其中:中央与地方共建专项资金0.15亿元,西班牙政府贷款0.4亿元,洛阳市财政投入0.3亿元,部分老校区置换1.0亿元,学校自筹1.77亿元)用于学校建设与发展的经费,须落实到位。
五、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本科专业6个,即: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投资力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要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该校的学科专业建设,尽快把学校建设成合格的本科学校,为河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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