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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正式建立昆明学院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7-0591-1 生成日期: 2007-03-23 发文机构: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07〕59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昆明大学合并建立昆明学院

教育部关于同意正式建立昆明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7〕59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学院筹建工作评估验收的函》(云政函〔2006〕103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昆明大学合并的基础上建立昆明学院,学院代码为:11393;同时撤销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昆明大学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昆明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共建,以昆明市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安排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2000人。

  四、为支持学校发展,政府承诺的到2008年以前将8.67亿元土地置换资金全部用于学校建设与发展的经费,须落实到位。

  五、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本科专业6个,即:旅游管理、土木工程、财务管理、历史学、生物科学、英语。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投资力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要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该校的学科专业建设,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教师教育,把培养、培训中小学教师作为学校的主要任务,尽快把学校建设成合格的本科学校,为云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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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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