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青海民族学院更名为青海民族大学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9-0118-1 生成日期: 2009-03-26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09〕65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教育部同意青海民族学院更名为青海民族大学。

教育部关于同意青海民族学院更名为
青海民族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9〕65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准青海民族学院更名为青海民族大学的函》(青政函〔2007〕77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三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青海民族学院更名为青海民族大学,学校代码为10748;同时撤销青海民族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海民族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青海民族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安排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0000人。

  四、该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定位,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有关投入,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青海和少数民族地方经济发展以及社会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发布日期:2009-04-16  下载 收藏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