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江油师范学校基础上建立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9-0101-1 | 生成日期: | 2009-03-26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09〕67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同意在江油师范学校基础上建立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教发函〔2009〕67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置绵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函》(川府函〔2008〕269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使用"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作为拟设置高等专科学校校名的情况说明》均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三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江油师范学校基础上设置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为:14221;同时请你省撤销江油师范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高等专科教育为主。
二、该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共建,以绵阳市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安排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4000人。
四、该校要进一步加强学前教师教育,把培养培训学前教育教师做为学校的主要任务。
五、为支持学校发展,你省承诺的2009年-2012年共计投入16290万元(其中:绵阳市财政投入12650万元,绵阳市贴息贷款2000万元,省教育厅投入专项资金1000万元,学校自筹640万元)用于学校建设与发展的经费,须落实到位。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资金投入,加快学校建设步伐,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四川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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