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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保山学院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9-0121-1 生成日期: 2009-04-01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09〕80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三次会议的评议结果,同意在保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保山学院,学校代码为10686;同时撤销保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保山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9〕80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组建保山学院的函》(云政函〔2008〕98号) 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三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保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保山学院,学校代码为10686;同时撤销保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山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该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安排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7500人。

  四、你省承诺到2013年共投入1.375亿元(省政府投入8750万元,保山市政府投入5000万元)学校建设经费,须落实到位。

  五、该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为6个,即汉语言文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云南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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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4-16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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