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湖南女子职业大学基础上建立湖南女子学院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10-0105-1 生成日期: 2010-04-08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10〕24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湖南女子职业大学
基础上建立湖南女子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10〕24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批准设置湖南女子学院的函》(湘政函〔2009〕197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湖南女子职业大学基础上建立湖南女子学院,学校代码为11538,同时撤消湖南女子职业大学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南女子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普通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安排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200人左右。

  四、为支持学校发展,政府承诺至2014年,用于学校各项建设与发展所需资金14350万元,其中省政府专项拨款8200万元,银行贷款3000万元,其余资金学院自筹,须落实到位。

  五、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本科专业6个,即旅游管理、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音乐表演、会计学、英语、汉语言文学(文秘方向)。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投资力度,落实资金投入,加强该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同时,要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加强该校的学科专业建设,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湖南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发布日期:2010-03-18  下载 收藏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