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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长春税务学院更名为吉林财经大学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10-0090-1 生成日期: 2010-04-08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10〕41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教育部同意长春税务学院更名为吉林财经大学。

教育部关于同意长春税务学院更名
为吉林财经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10〕41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长春税务学院更名为吉林财经大学的函》(吉政文〔2009〕113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长春税务学院更名为吉林财经大学,学校代码为10207;同时撤销长春税务学院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吉林财经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培养研究生的任务。

  二、吉林财经大学由你省统一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3600人。

  四、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你省承诺投入专项资金8000万元用于支持学校建设,须落实到位。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落实有关承诺。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该校的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吉林省和国家的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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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3-18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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