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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石家庄幼儿师范学校基础上建立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11-0036-1 生成日期: 2011-04-07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11〕102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教育部同意在石家庄幼儿师范学校基础上建立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同时撤销石家庄幼儿师范学校的建制。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石家庄幼儿师范学校基础上
建立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

教发函〔2011〕102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设立石家庄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的函》(冀政函〔2009〕101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石家庄幼儿师范学校基础上建立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为14328;同时,请你省撤销石家庄幼儿师范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高等专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石家庄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安排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4000人。

四、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前教师教育,把培养培训学前教育教师作为学校的主要任务。

五、为支持学校发展,你省承诺的2011-2015年共投入1亿元(石家庄市政府财政自2010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共计6000万元,学校自筹4000万元)用于学校建设和发展的专项资金,须落实到位。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资金投入,加快学校建设步伐,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河北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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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5-09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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