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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转设为武昌理工学院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11-0042-1 生成日期: 2011-05-04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11〕112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教育部同意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转设为武昌理工学院;同时撤销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的建制。

教育部关于同意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
转设为武昌理工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11〕112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的函》(鄂政函〔2010〕359号)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转设后拟定校名的请示》(鄂教发函〔2011〕24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转设为武昌理工学院,学校代码为12310;同时撤销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的建制。武昌理工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一并向社会公告经我部核准的该校办学《章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武昌理工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校,由你省负责管理。

  二、学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2000人。

  四、该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请认真履行武汉科技大学、广信科教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签定的关于《终止合作办学协议书》,逐项实施到位,以保证过渡期内学校平稳、健康发展。我部并将对落实情况和结果进行复查。

  六、学校举办者广信科教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到2013年6月前再过户500亩土地到学校名下,须落实到位。届时我部将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七、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本着改革的精神,加强对该校的指导和支持,使学校在科学规划基础上,加强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探索民办高等学校的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培养更多更好的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性人才,为湖北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武昌理工学院章程.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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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5-25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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