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与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建立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的函
信息索引: 360A03-02-2013-0015-1 生成日期: 2013-04-23 发文机构: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13〕39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教育部同意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与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建立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校代码为10469;同时撤销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

教育部关于同意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与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建立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的函

教发函〔2013〕39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报设置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的函》(豫政函〔2012〕118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与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建立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校代码为10469;同时撤销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3000人。

  四、为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你省政府承诺“按照生均不低于12000元/年的标准核拨学校办学经费”以及“5年内安排专项经费,对学校学科专业和实验室建设予以重点支持”等有关措施,须落实到位。

  五、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6个本科专业,即:动物科学、动物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财务管理。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科学进行总体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尽快实现两校实质性合并与融合。指导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办学质量,围绕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河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

2013年4月18日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发布日期:2013-05-13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