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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基础上建立山西传媒学院的函
信息索引: 360A03-02-2013-0028-1 生成日期: 2013-04-23 发文机构: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13〕52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教育部同意在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基础上建立山西传媒学院,学校代码为14434;同时,撤销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的建制。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
基础上建立山西传媒学院的函

教发函〔2013〕52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建立山西传媒艺术学院的函》(晋政函〔2012〕12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山西传媒艺术学院校名问题的函》(晋教发〔2012〕42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基础上建立山西传媒学院,学校代码为14434;同时,撤销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西传媒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该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安排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7000人。

  四、该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本科专业5个,即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广告学、广播电视学。

  五、为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你省承诺“从2013年至2017年5年期间,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500万元,省教育厅每年安排专项经费3000万元,学院贷款7500万元,自筹5000万元,共计4.5亿元”,须落实到位。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资金投入,加强该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围绕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 技术技能型人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山西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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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5-14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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