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铁道警察学院的函
信息索引: 360A03-02-2013-0022-1 生成日期: 2013-04-24 发文机构: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13〕46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教育部同意在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铁道警察学院,学校代码为12735;同时撤销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基础上建立铁道警察学院的函

教发函〔2013〕46号

公安部:

  《公安部关于申请组建铁道警察学院的函》(公政治〔2012〕388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铁道警察学院,学校代码为12735;同时撤销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铁道警察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部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部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四、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4个本科专业,即:治安学、侦查学、公安管理学、刑事科学技术。

  五、为支持学校建设与发展,你部承诺“拟在三年内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5亿元,用于学校校区建设”等有关措施,须落实到位。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部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指导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办学质量,围绕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重点培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教育部

2013年4月18日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发布日期:2013-05-14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