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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景德镇学院的函
信息索引: 360A03-02-2013-0025-1 生成日期: 2013-04-24 发文机构: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13〕49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教育部同意在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景德镇学院,学校代码为10894;同时撤销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
基础上建立景德镇学院的函

教发函〔2013〕49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批准设置景德镇学院的函》(赣府文〔2012〕88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景德镇学院,学校代码为10894;同时撤销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景德镇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学校实行省、市(景德镇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0人。

  四、为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承诺“2013年-2017年,每年投入3000万元用于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图书、实验设备的购置”以及“逐年增加对学校经费的投入,且高于同年财政收入增幅”等有关措施,须落实到位。

  五、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6个本科专业,即:汽车服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工程、工艺美术、汉语言文学、英语。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指导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办学质量,围绕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江西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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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5-14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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