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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基础上建立重庆工程学院的函
信息索引: 360A03-02-2014-0026-1 生成日期: 2014-05-28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14〕148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经研究,同意在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基础上建立重庆工程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50012608;同时撤销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建制。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基础上建立重庆工程学院的函

教发函〔2014〕14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置重庆信息科技学院的函》(渝府函〔2013〕166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升格后使用重庆工程学院校名的请示》(渝教计〔2014〕8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基础上建立重庆工程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50012608;同时撤销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庆工程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校,由你市负责管理。

  二、学校办学定位于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7500人。

  四、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本科专业5个,即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艺术、市场营销。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市加强对该校的指导和支持,结合优化区域高等教育结构布局的需要,引导学校按照办学定位,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学校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加强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社会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就业率,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重庆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重庆工程学院章程.doc

教育部

201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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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6-11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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