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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甘肃医学院的函
信息索引: 360A03-02-2015-0065-1 生成日期: 2015-04-29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15〕74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教育部同意在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甘肃医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62011805;同时撤销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基础上建立甘肃医学院的函

教发函〔2015〕74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改建为甘肃医学院的函》(甘政函〔2014〕130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四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甘肃医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62011805;同时撤销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甘肃医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二、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学校实行省市(平凉市)共建,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的财政投入由省级财政参照省内医学本科院校有关政策规定给予经费保障。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800人。

  五、为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你省承诺“专升本”后将“拨款标准从8000元/生/年提高至1.3万元/生/年;每年投入2000万元用于学校实验实训设备配备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到2019年累计投入达到1.2亿元”;平凉市政府“每年投入5000万元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附属医院建设,连续投入6年,到2019年累计投入达到3亿元”等有关措施,须落实到位。

  六、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3个本科专业,即:药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

  七、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指导和支持,落实资金投入,结合优化区域高等教育结构布局的需要,引导学校按照办学定位,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学校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加强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就业率,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甘肃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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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6-01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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