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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转设为新疆理工学院的函
信息索引: 360A03-02-2019-0028-1 生成日期: 2019-06-12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19〕51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教育部同意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转设为新疆理工学院。

教育部关于同意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转设为新疆理工学院的函

教发函〔2019〕51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设置新疆理工学院(公办)的函》(新政函〔2019〕1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转设为新疆理工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65013558;同时撤销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新疆理工学院系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由你区负责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为8000人。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

  望你区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改善和优化学科专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和治理水平,更好地为地方特别是边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教育部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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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6-18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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