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钦州学院基础上设立北部湾大学的函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18-0082-1 | 生成日期: | 2018-12-03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18〕130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同意在钦州学院基础上设立北部湾大学。 |
教发函〔2018〕13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在钦州学院基础上设立北部湾大学的函》(桂政函〔2017〕19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给予钦州学院管理体制调整备案的请示》(桂教报〔2018〕3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钦州学院基础上设立北部湾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45011607;同时撤销钦州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北部湾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学校由你区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为18000人。
望你区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技术技能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教育部
2018年11月30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