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转设为闽南科技学院的函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18-0064-1 | 生成日期: | 2018-12-06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18〕150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同意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转设为闽南科技学院。 |
教发函〔2018〕150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转设为闽南科技学院的函》(闽政函〔2017〕87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转设为闽南科技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35012992;同时撤销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闽南科技学院系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非营利性普通高等学校,由你省负责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办学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为7500人。
五、福建师范大学与福建东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终止合作举办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暨善后事宜框架协议》,应逐项落实到位,以保证过渡期内学校平稳、健康发展。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督促举办者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坚持公益办学导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内涵发展,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附件:1.闽南科技学院办学许可证信息
2.闽南科技学院章程
教育部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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