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西藏藏医学院更名为西藏藏医药大学的函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18-0065-1 | 生成日期: | 2018-12-04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18〕140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同意西藏藏医学院更名为西藏藏医药大学。 |
教发函〔2018〕140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西藏藏医学院更名为西藏藏医药大学的申报材料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西藏藏医学院更名为西藏藏医药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54010696;同时撤销西藏藏医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西藏藏医药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由你区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为3000人。
四、为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你区有关承诺事项应逐项落实到位。
望你区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技术技能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在藏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创新以及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教育部
2018年11月30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